詐騙集團新手法:不回應,對方可以光明正大搬走你家2012060115:54 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:就算知道是詐騙,也要回應一下 case 1: 各位親愛的友人: 收到下面這封信,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, 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,因為當事人去報警,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,事情經過是: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「元誠」 寄來的「存證信函」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... 因為是沒有的事, 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,也沒理會他...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「支付命令」... 說我欠「元誠」這家公司錢應償還, 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, 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,一樣置之不理。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「執行命令」, 主旨告知: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,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, 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,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,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!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,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: 「存證信函」、「支付命令」、「執行命令」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, 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!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, 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!!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,「執行命令」 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,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,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。 有無救濟之道,有! 你可以「再起訴訟」,但是律師跟我分析, 我要付出的時間、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,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!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,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,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。 五萬多,算了,就認栽了!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, 發現對方真是有「個案控管」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,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!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, 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,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「和信電信通訊費」, 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: 1. 先到遠傳(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) 直營門市填一張「未申辦聲明」(制式勾選表格而已)。 2. 再到地院提「異議」,這樣就沒事了!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,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 「異議」,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, 開庭審理,其實也會沒事的。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,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,不處理,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, 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,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,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!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,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 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!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、 兩張紙(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),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,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!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,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! Case 2: 偷兒新手法 - 光明正大搬走你家 下面的訊息來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與關心; 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斷翻新,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圈套內,請各位同仁提高警覺並且預知平時在家的親人。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這封信,本想收信人不對, 我就想給它扔,後來我哥說那是"存証信函" 而且沒有"封口",所以我就打開看。 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警要來我家 "強制執行"拿走"動產"… 這太誇張了…這豈不是公然的強劫嗎? 我哥叫我先去警局備案,我向警察伯伯說明來意, 警局伯伯就依著信函上的電話撥了過去。 晚上10:00多了,還有個小姐接。 警察劈頭就問那接電話的小姐, 妳為什麼寄給我這封信,我沒欠人錢啊… 那女的說 : 你的名字和地址? 警察不說,反問她為什麼亂寄存証信函? 什麼是法務部?妳們來查封難道不用檢察官陪同嗎? 那女的結結巴巴答不上來…警察伯伯跟我說: 千萬不能跟她們說我確切的住址和名字, 以防她們套到妳的資料。 我想收到這封"平信"且"無封口" 的存証信函的人應該不止我吧! 千萬要小心,由其是那些獨自在家且容易受騙的老人家, 可能會因此受到驚嚇而開啟家門任他們大肆搜括! 圖文來自網路 如有侵權請告知 我會馬上刪除! 引用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wK73rYSDHRhsiaGUNnASSWcLPw--/article?mid=92038 相關文章 我要留言 健保卡到世界各地都可使用喔 ∩_∩ 新的偷車方式:***(悠然)